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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卧龙区法院集中执行再“亮剑”

南阳卧龙区法院集中执行再“亮剑”
2021-11-01 13:34:59 来源:中华网河南

10月30日凌晨5点30分,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利用周末容易寻找被执行人的时机,再次牺牲休息时间开展集中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在行动中秉持善意执法、文明执行的理念,促使一起藏匿十余年的案件被执行人受到法律制裁。

据了解, 2010年4月,卧龙区某村的胡某在其店铺宣传时与邻居王某发生矛盾,冲突中王某将胡某某的亲属华某某的头部打伤,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后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王某赔偿华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7691.1元。因王某怠于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李涛接案后,积极联系被执行人王某,由于种种原因,王某一直藏匿杳无音信。

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李涛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称其在南阳市医专第一附属医院看到了被执行人王某,希望执行干警能够及时赶来。李涛和团队干警赶到现场后得知,王某正在陪家中老人就医。本着以人为本、柔性善意的执法理念,执行干警并未当场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等老人就诊结束,被执行人将老人送回家又返回其店铺后,才将王某带回法院。

在法院,执行干警李涛积极的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劝说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不要耽误照顾老人。面对执行干警,王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在反复劝说无效后,该院依法对王某采取强制措施。

此外,在当天的专项执行行动中,另一案件被执行人胡某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并当场履行执行款 20 万元,且就剩余部分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2019年1月,胡某因资金周转向王某借款 35 万元。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要未果,将胡某诉至法院。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胡某偿还拖欠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 46 万元。因胡某未按时支付欠款,王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约谈胡某,但胡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此后,执行干警又通过电话多次做胡某的思想工作,劝说其积极履行欠款,但胡某总是以“正在筹钱,筹到就还”的理由推诿搪塞。

在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在胡某家中没有见到胡某,便在现场再次电话联系了胡某,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后果。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和法律震慑,当日上午,胡某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并还款 20 万元,还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和解。

此次执行行动,卧龙区法院主要向“顽固性”被执行人“亮剑”,先后拘传被执行人 12 人,执行和解 6案,执行完毕3案,拘留3人,执行到位款项 61 万余元,有力地打击了失信行为。(杜明 魏锞 张冠)

标签: 南阳 卧龙区法院 集中执行 亮剑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