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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法院:温情化解抚养费纠纷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新野县法院:温情化解抚养费纠纷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1-11-05 15:23:47 来源:中华网河南

新野县法院:温情化解抚养费纠纷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1月5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通过教育、劝说、面对面调解的方式,促使被告履行了调解协议,支付了女儿的抚养费,及时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魏某与归某于2012年2月在新野县民政局登记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为:“女儿由男方抚养女方有探视权,如果男方因困难需要女方帮忙照顾女儿期间,男方需要每月支付女方生活费1000元。”由于离婚后归某在外地工作,女儿从2015年3月至2018年6月和2019年8月至2021年8月期间,均在魏某处生活,归某仅支付了16个月的生活费16000元,剩余49个月生活费未支付。经催要未果后,魏某将归某起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抚养费案件的特殊性,本着一切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在该院温馨调解室面对面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以保障未成年权益为出发点,以维护父女亲情为切入点,深入浅出明法析理,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消除误会心结,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去化解矛盾。“你作为孩子的父亲,无论是从法律还是道德上,都应该支付抚养费,这是作为父亲的责任和义务......”承办法官耐心对被告释法说理,被告认识到不履行抚养义务、让女儿失去生活保障是违法失德的行为,也会让父女感情产生隔阂。

与此同时,承办法官让原告魏某消除对被告归某的不满抵触情绪,理性平和对待被告,经过承办法官反复地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小孩抚养费至18周岁共计41000元,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杜明 赵晓东 陈鹏)

标签: 新野 法院 抚养费纠纷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