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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有风险,邓州市法院提醒民众擦亮眼!

网络购物有风险,邓州市法院提醒民众擦亮眼!
2021-11-10 16:04:03 来源:中华网河南

随着信息技术和电商产业的飞速发展,微商通过朋友圈或微信公众号卖货、代购已十分常见。微商购物因具有价格较便宜、购物更便捷等特点,深受年轻消费者的喜爱。但在享受方便购物的同时,风险也随之相生相伴。近日,邓州市法院审结了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警示网店商家应谨记诚信守法的同时,也提醒广大喜欢网购的网民要“擦亮双眼”再“剁手”。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马某在黄某经营的微店消费2383.2元购买2瓶美国某品牌黑魔左旋肉碱搭配塑形脂肪胶囊,马某收货后发现该商品中文标签无中国代理商,且该商品经检测非法添加有西药违禁品“育亨宾”,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通知,“育亨宾”属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马某遂向黄某索要该商品的检验检疫报告,黄某拒绝提供。马某发现问题后,就进一步查看了黄某的店铺相关信息公示,并联系微店平台客服要求披露店铺经营者信息,平台却以保护经营者信息为由,仅回复了经营者名字、地址及手机号,且手机号还是空号。马某认为该店铺应属于无证经营。马某在与黄某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于2021年9月初将黄某及网络交易的第三方平台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黄某支付货款及十倍赔偿金共计26215.2元,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负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裁判

审理中,马某自愿撤回了对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近日,在邓州法院构林法庭的主持下,马某与黄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黄某自愿赔偿原告马某货款及赔偿款共计11000元。

网络购物有风险,法官提醒来支招

承办该案的全惠雅法官提醒广大喜欢网购的网民:在通过网络购物时一定注意以下几点:1、选择安全可靠的购物平台。消费者要尽量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备案信息齐全的网络平台,以降低遭遇欺诈的危险系数。2、擦亮双眼再下单。面对心仪的商品心动的价格,不要急于付款,要“验明正身”再购买,先对网站的联系电话进行试拨验证,仔细查实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等有关信息,以免盲目付款而财物两空。3、留心保存好相关证据。点击购物的过程中,要留心保存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交易记录、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生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一旦发生纠纷,在协商未果情况下可以提供以上证据通过诉讼进行维权。(杜明 朱小旭 全惠雅)

标签: 邓州 法院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