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开展的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赵征团队现场执结一起农民工资案件时,王中印同志拾到900元现金,并通过多方查找后将现金亲手交给失主。
杨某和王某系远亲关系。2007年杨某为王某提供劳务,王某未支付劳务报酬,仅给杨某出具了一份欠条,载明欠杨某5000元。杨某一再讨要,王某一直拒不支付。一直到了2021年7月份,杨某将王某诉至镇平县法院,镇平县人民法院判决王某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杨某劳务报酬5000元。
执行干警陈柯承办案件后,考虑到本案属于涉民生案件,再加上本案标的比较小,陈柯积极督促王某积极履行支付义务。王某一再推脱。在执行行动中,王某被堵在了家中,执行干警陈柯严正告诫王某:“于法,你应该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情,你们是亲戚关系;于理,你拖欠了人家十几年,今天你再不履行的话,将会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一听要被采取强制措施,王某怂了,当场履行了支付义务。
在查找另一起案件当事人的时候,王中印同志看到警车座位上有一叠钱,经过清点共计900元。在向团队长赵征汇报后,赵征要求大家积极回忆,查找失主。王中印一一联系,赵征团队确定了失主后,决定将现金交还给失主。拿着失而复得的现金,既是申请人又是失主的杨某,握着干警的手连声道谢:“镇平法院的执行干警都是一心为民的好同志!”
虽然事情不是很大,钱数不是很多,但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执行干警的精神风貌和优良作风。镇平县法院将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打造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供稿:镇平县法院 王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