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在新成立的南阳市宛城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经主审法官郭凤香主持,出庭行政负责人红泥湾镇党委副书记贾瑜辉和行政赔偿申请人高某达成调解意见,签订调解协议。
高某系红泥湾镇居民,从事餐饮工作。2016年7月14日上午,司某等五名红泥湾镇城管人员开展整治市容工作,在高某的饭店门口,双方发生争执致使高某受伤,随后,高某拨打110报警。2021年2月7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司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司某的行为被认定为职务行为,因而法院裁定驳回高某要求司某赔偿的起诉,高某因此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2021年6月2日,高某向宛城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他向郭凤香说出他的心声:“这几年我耳朵的伤也没有好好治,家里生意也顾不上,孩子也顾不上,我媳妇跟我多次参加诉讼配合做鉴定,我不停的讨说法,就是想要个公道!”
在调解中,郭凤香表示,法院会根据事实情况从法理情理角度和红泥湾镇政府进行沟通,充分保障他的权利。贾瑜辉表示在过去的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不规范的情况,导致矛盾的激化。对于高某的遭遇,红泥湾镇政府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讨论,会在法律范围内尽最大能力给予高某赔偿。在郭凤香的主持下,双方经过充分沟通达成了调解协议。签完调解协议后,高某及其妻子表示,终于讨回了公道,心里的一块大石头可以落下了。
高某的案件是大部分自然人为原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一个缩影。作为普通群众是信任政府、依赖政府的,但是,一旦出现矛盾会更加的难以化解。像高某所说:“我只是想要一个公道”。这是许多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经常说的一句话。群众在面对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甚至是违法行政执法行为时,往往不知道该如何解决,不知道让谁来解决。而宛城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成立,目的是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让行政负责人直面行政诉讼的原告,让“官民”矛盾能够实质性化解,让干群关系更加紧密,也让出庭行政负责人直面群众需求,了解行政行为中的不足,提早预防加以改正。(杜明 王林静 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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