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早上6点30分,天还没亮,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内早已灯火通明,审判大楼前8辆警车警灯闪烁,40余名执行干警早已整装待发。“出发!”随着执行局局长赵军一声令下,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开展执行行动。
本次直播,邀请了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监督员共同见证法院执行工作。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直播团队进行了现场直播,10余家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
2020年12月,朱某某向李某某借款10000元,由蒙某某和刘某提供担保。朱某某向李某某出具借条一份,借条上载明了借款金额、担保人及还款时间。到了还款时间,朱某某未履行支付义务。镇平县法院审理后:判决朱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李某某借款10000元及利息,蒙某某、刘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朱某某等三人均未履行支付义务。
执行干警陈柯承办该案件后,考虑到本案标的较小,积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支付义务。无奈,朱某某、刘某联系不上,蒙某某一直拒接电话。陈柯通过网络查控也未发现3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多方努力,终于确定了蒙某某的住所。在今天的集中执行行动中,面对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执行干警,蒙某某一直躺在被窝里,不予理睬,陈柯当场宣读了拘传手续,法警准备对蒙某某采取强制措施。此时,蒙某某主动起床、穿衣,在众多邻居的注视下被带回了镇平县法院。在法院,陈柯再次对蒙某某释法明理,眼看着要被拘留,蒙某某当场通过手机转账履行了还款义务。
此次执行行动,镇平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13人,拘留1人,执结完毕4案,执行到位款项292200元。
“今天这场执行行动声势浩大,执行干警真是辛苦,令我很感动,我将会把这次行动向身边人多宣传,希望更多的人理解执行、支持执行。”在执行现场监督见证的县人大代表李瑞玲为镇平县法院攻坚克难的决心和行动点赞。(杜明 王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