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有人愿意买我的房子,定金都交了,我就想着把房子卖了还钱,可现在买家觉得我的房子被抵押查封,不愿意付尾款,还告我,您可得帮帮我,我是真的想还钱!”近日,“身负”三个执行案的被执行人黄某主动来到新野县人民法院,阐明自己还款意愿,请求承办法官帮忙解决房产纠纷问题,承办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理清纠纷源头,多次沟通调解,顺利执结三案,执行到位20余万元。
据了解,被执行人黄某曾在不同时间向丁某等三人借款,并签下借条,共计20余万元,因黄某拖欠不还,丁某等三人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黄某仍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还,三起案件便进入了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利用网络查询系统和实地调查的方式对被执行人黄某名下财产进行全方位查询,查到被执行人黄某名下有一处被抵押查封的房产。此时,被执行人黄某主动打来电话并说明想要卖掉房产偿还借款的意愿,但现在买家不相信自己,不愿意付尾款。
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认为法院可以在买卖双方之间搭一座沟通的桥梁,于是便将买卖双方共同召集在一起进行调解,给出解决方案,买方将剩余房款直接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由法院先行扣除被执行人在银行的抵押贷款和法院的查封款项,支付完毕后,法院将剩余款项支付给被执行人,法院解除查封后被执行人将房子交付给买方。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合同,买方拿到了房子,被执行人偿还了贷款和借款,申请执行人收到了执行款,三方都很满意,三起案件顺利执结。
下一步,新野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的同时,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杜明 赵晓东 郭义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