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法院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三铁工程”,奋力提升审判质效,全力推动执行攻坚冲刺。12月6日下午,南阳高新区法院以“分享感悟,快乐成长”为主题,召开第十六期成长论坛。会议由院分党组书记、院长何志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论坛伊始,各位团队长结合自己进入高新法院以来的工作经历,向干警们分享了自己的“法官感悟”。他们有的从审判实务出发分享了自己团队审理案件的一些经验心得;有的从综合保障工作出发,分享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有的从队伍建设出发,分享了团队内部发生的感人事迹。该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冯新霞和该院分党组成员王磊分享了自己的工作感悟,并对干警们团结务实、拼搏进取的工作作风表示了肯定。
会议最后,何志院长从三个方面向全院干警分享了他的法官感悟,他强调,一是明事理——法官应当是一个明白人。事理就是法律事实的来龙去脉,当事人纠纷的是非曲直。事理,这是法官裁判时要遵循“以事实为根据”的法治原则。法官在诉讼活动中要明察秋毫,寻求案件的事实真相,力求使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相一致。当裁判做到两者相一致时,当事人应当是心服口服。当裁判的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不一致时,当事人是绝对不服裁判的,由此引发上诉、申诉、信访、上访、缠访等。因此说,法官明事理,让案情真相大白。二是知法理——法官应当是一个正义人。法理就是法律根据。法理,这是法官裁判时要遵循“以法律为根据”的法治原则。作为法官,在裁判时必须正确适用法律,守护正义。法官应当熟知法条的来龙去脉,理解法条的立法本意,明知法条是规范对象,通过文意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限缩性解释、扩张性解释等方法阐释法理,让法律事实与法律根据有效对应,维护法律的尊严。三是秉公理——法官应当是一个善良人。公理就是社会公众认可的正确道理。公理,这是法官裁判要遵循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司法原则。善良的行为使人的灵魂变得高尚。作为法官,不能是滥用裁判权的恶人,也不能是无原则底线的好人,应当是秉公理裁判的善良人。
本次论坛,通过分享感悟,互相交流心得、经验,全体干警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及未来职业生涯有进一步的体会,收获满满。何志院长鼓励全院干警加强锻炼,注重劳逸结合,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用更好的精神投入工作,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杜明 王宪 王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