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为原则,以减少群众诉累为出发点,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诉讼服务。
2020年年初,冯某与王某经人介绍,就城市便捷酒店改造工程签订建设装饰施工合同。在房屋交付验收后,王某尚欠部分施工款约25万元,冯某多次催要,王某以冯某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无奈之下,冯某遂将王某诉至卧龙区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两次向卧龙区法院申请司法鉴定。第一次申请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第二次申请对修复方案、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中心受理第二次鉴定申请后,及时对案件情况进行了分析:申请人前期做工程质量鉴定已经花费2万元,再做修复方案和工程造价,一是延长了案件审理周期,二是增加了诉讼成本,没有必要把时间和钱花在鉴定上。
在当事人双方选定评估机构当天,该院司法鉴定中心干警党阳耐心地向王某、冯某进行劝说,与其把钱花在鉴定上,不如各让一步。看到二人的态度有转机,党阳随即询问双方有没有调解意向,并当着两人的面向鉴定机构咨询了剩余两项的鉴定费用,王某、冯某一听高昂的鉴定费,均表示同意调解。
党阳立即联系了案件承办法官王建业,两人从法理和经济角度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讲解,让双方认识到协商解决给彼此带来的利好,通过反复做工作,使曾经态度强硬的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一次支付原告冯某12万元并当庭履行,同时,王某向该院申请撤回鉴定申请。两个案件圆满结案,减轻了当事人的鉴定负担,为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节省了诉讼时间,切实提高了诉讼效率。
卧龙区法院在司法鉴定中,全心全意办好每一起鉴定案件,让司法鉴定更好地服务于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让“我为群众办实事”体现在工作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不以事小而不为。今后,该院将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持续为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杜明 丁清玲 党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