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农民工权益保护行政处罚案件,有力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河南某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共拖欠刘某等46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60000元,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其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后,该公司拒不配合接受调查,遂对其做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履行行政处罚义务,于是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西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西峡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先后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尽快缴纳罚金,但被执行公司负责人每次都在承诺的兑现期内未主动支付罚金。执行干警在进行网络财产查控时发现,该公司在银行有一笔存款,在屡次敦促履行无效的情况下,执行干警依法将其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进行冻结扣划。在强大的执行震慑下,为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该企业迅速将拖欠农民工的36万元工资全部履行到位,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今年以来,西峡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持续加大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共执结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45件,执行到位金额逾10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杜明 王晶雅 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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