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淅川县人民法院九重法庭冒着凌冽的寒风来到该镇体育场,巡回审理一起劳务报酬纠纷案件,经过庭审查清事实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支付拖欠工人工资款14500元。
2021年3月6日,韩某受王某雇佣,给王某开大车跑运输。2021年4月15日,韩某找王某结算工资,王某给韩某打了一凭条,上面写着:再开5天,就结算工资18000元。可是韩某又开了两天因故没有兑现约定,提前离职。随后,韩某找王某索要工资,王某以韩某提前离职且运输过程中有违章罚款为由拖欠工资。双方对此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九重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皆是乡里乡亲,目前又临近年关。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张玉峰决定多动腿,让当事人少跑路,将该案进行巡回审理。
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张玉峰法官先同原被告及乡村组干部沟通了解情况,耐心听取了原告的诉求,也充分听取了被告的意见,在摸清案件症结、原告诉讼目的的基础上,法官采取“一对一”“背靠背”“面对面”的形式,向原被告耐心进行说理和讲法。通过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原被告双方也认识到作为乡里乡亲,应该和睦共处,相互体谅对方的难处。最终双方做出适当让步后,原告将交通违章和被告已经预支的费用从诉讼请求中予以扣除,双方达成一致、握手言和,这起拖欠了半年的纠纷得以化解。
该纠纷的有效化解,既宣传了法律,又引导乡风、民风文明向善,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供稿:淅川县法院 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