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峡县法院紧紧围绕“就地快速解决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目标,主动延伸人民法庭功能,构建“立审执”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致力实现“案结事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努力让群众享受到更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工作主动前置,立案兼顾审执。法庭在立案审查阶段就着眼审判、考虑执行,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双方当事人诉求、案件争议焦点以及当事人财产状况,根据经验对每一个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先做初步判断,为审判阶段做到“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夯实基础。同时,针对案件进行执行评估,及时向当事人释明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并引导当事人积极查找义务人的财产或者提供财产线索,并申请法院进行保全,打消义务人逃避履行的侥幸心理,降低届时履行不能的风险,为生效裁判文书能够自动履行奠定良好基础。
调解贯穿全程,力促案结事了。始终将矛盾化解工作作为推动“立审执”协调联动的核心,在推动分流过滤的基础上,推行全程调解工作方法,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结案。在庭审中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便于第一时间准确掌握原被告双方矛盾产生的家庭或思想根源,找准症结,为科学确定矛盾化解思路,奠定基础。善于动员村组干部和人民陪审员共同采取多种方法全程调解,通过与当事人真情沟通,主动了解隐形纷争,引导其换位思考,从“情、理、法”入手,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心结”,对于拿得准的案件,该判就判,从不拖泥带水,让当事人快速实现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做好判后答疑,及时敦促履行。法庭将执行通知和财产报告程序前移到审判阶段,在裁判文书中告知被告不履行义务的风险,责令其履行财产报告义务。开完庭后,法官第一时间对败诉方进行释明工作,告知义务人履行期限及内容,重点强调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以及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所面临的问题,形成威慑力,让义务人知晓风险并且积极自动履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法官还会通过电话沟通、上门回访等方式,对未履行义务人予以提醒,督促其及时履行,并提示其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和法律风险,形成督促其自动履行的“定时器”。
西峡法院本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不断提升人民法庭立案、审判环节的精准服务水平,保障执行环节不脱节,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今年以来,西峡法院七个基层人民法庭共有1699起案件得以当场履行或者达成履行协议,自动履行率达70%,实现了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杜明 李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