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桐柏县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审理了农民工刘某与陆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陆某承诺于12月20日前支付劳动报酬55000元。12月24日,因陆某没有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将劳动报酬支付给刘某,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立马行动,于12月27日下午,将被执行人陆某通知到法院,当场向陆某表明法院生效裁判具有不容抗拒的既判效力,告知其行为已违反执行规定,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听完执行员的一席话,陆某即刻交付了执行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今年来,桐柏法院审理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198件,结案164件,涉农民工人数224人,执行到位标的额201.26万元。年终将继续加大对农民工案件的保障力度,对涉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诉前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服务。
(供稿:桐柏县法院 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