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2021年的最后一天,邓州法院执行法官潘清富将有零有整的执行款送到了申请人王某才的病床上,一件因5000元的借款纠缠了12年的民间借贷纠纷终于在年尾这一天落下了帷幕。
申请人王某才与被执行人王某胜系同村邻居关系。2009年王某胜以个人名义向王某才借款5000元用于所在村的村委以缓解村委资金周转的困难。借款到期后,因该笔借款未及时列入村级债务,王某胜和村委都不愿意偿还该笔债务。期间王某才及家人和王某胜为该笔借款如何偿还曾多次协商解决办法,但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21年4月,王某才诉至邓州法院,要求王某胜偿还借款5000元及利息。该案后经判决,要求王某胜依照借据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借款。判决生效后,王某胜并未依照判决要求履行义务。2021年11月,王某才对该案申请强制执行。潘法官接手该案后,多次给王某胜做思想工作,告诉他:“法律讲的是证据,讲的是法律事实,尽管这笔债务可能事出有因,但在法律上,他还是需依法承担还款责任。并且如果拒不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后果是很严重的,为了区区5000元的借款,因小失大,没有必要,还很伤邻居间的和气。至于他和村委之间这笔债务还可另行主张权利。”王某胜之前一直不愿意还款是因为在思想上他一直没想通,钱虽然是自己借的,但是都用在村里了,为啥现在却让他偿还债务。在潘法官的一番耐心劝说下,他终于理清了法律关系,也明白了是自己的疏忽大意和不懂法律才造成了今天的局面,自己的行为必须自己买单。想通之后,他主动联系了偿还了借款。潘法官拿到执行款后还没顾得上吃早饭就赶紧联系王某才,谁知,王某才的电话却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潘法官又辗转从他人的那里要来了王某才儿子的电话,才知道王某才因突发疾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这才有了开头这一幕。(杜明 朱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