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方城县人民法院拐河法庭与拐河镇人民政府,在该镇桃元村转北组利用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多年积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事情是这样的,方城县拐河镇桃元村转北组的被告常某某占用原告臧某某的空场新建水泥沉淀池,经村委及相关人员调解,于2014年4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民事调解协议书,协议中约定“经双方同意,常某某每年付给甲方臧某某占场补偿费100元,不占为止。从2014年1月1日起”。
被告自2018年开始废弃该沉淀池不再使用,拒不清除废弃物,也不向原告支付补偿费,原告坚决要求被告清除废弃物,恢复土地原貌。经村委多次调解,均无果而终,被告说如果原告强制清除沉淀池,有可能发生械斗。原告无奈之下申请拐河法庭诉前调解,庭长孙宝峰得知具体案情后,立即与拐河镇党委政府进行沟通,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双方组织工作人员于2022年1月12日下午,奔赴方城县拐河镇桃元村转北组原被告争议现场,方城法院拐河法庭联合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拐河镇人民政府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协调,双方最终就补偿款的支付及废弃物的清除达成协议,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杜明 程远景 孙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