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想到,你们法院连200块钱的事也管,真是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啊!”围观村民纷纷竖起大拇指称赞道。1月17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获得了双方当事人和村民们的一致赞许。
2017年,王某从李某处购买4袋玉米种子用于农业生产,每袋50元,共计200元。王某当时写下欠条,后经李某多次催要,王某均推脱不还,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申莹萍多次联系王某,王某坚称李某卖给他的种子有问题,不会支付种子钱的。考虑到该案件涉案金额虽小,但群众利益无小事,1月17日早上,正逢大雾天气,干警樊喆、海英驾车赶往被告人王某住所地,但由于原告提供的住址错误,并未找到王某,干警们心想会不会是隔壁村的村民,经过多方打听终于在邻村找到了被告王某。干警们说明来意后,王某也憋了一肚子气说道:“他卖给我的种子不好,收成不高,我就是不把钱给他,他去法院告我,我也不还!”。周围的村民也都围上来,议论纷纷。
干警们对王某说道:“当时发现他卖给你的种子有问题,你可以向相关部门维权,几年了,你既不进行维权,又向对方出具了欠条,理应把种子钱还给李某啊!”两名干警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条文对王某进行释法明理,最终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全部欠款,至此,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面对群众的时候,工作做得再细致一点,沟通再多一点,再多跑一趟,再多做一些解释,真正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做,总能被群众理解和接受,纠纷也能更好的化解。社旗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办案理念,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切实有效化解纠纷,扎实推进“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杜明 葛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