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下午,一起案件的被告人吕某将一面金灿灿的锦旗送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曹聚改手中,以表示对宛城法院公正司法、温情调解的认可与感激之情。
据了解,被告吕某系南阳市某医院保安,2021年5月21日,被告人吕某在某医院值班期间,与苗某因电动车停放问题发生纠纷。在两人争执期间,苗某使用拖把击打被告吕某,吕某持喇叭反击,将苗某面部、眼部打伤。案件公诉到法院后,苗某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宛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承办该案的法官曹聚改考虑到吕某认错态度积极,且有悔罪表现,可以从宽处理。于是,承办法官多次找到苗某、吕某进行调解,认真倾听双方的心声,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明理和思想疏导工作。双方从一开始的互不相让、情绪对立,到慢慢放下心结,同意调解。同时,办案法官还积极联系吕某所在的保安公司,为苗某争取一部分民事赔偿。
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三方达成协议:由吕某所在的保安公司赔偿苗某9万元,苗某给被告人吕某出具刑事谅解书。宛城法院依法判处吕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这起因故意伤害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鲜红的锦旗是被告人对法官耐心调解、温情司法的认可,也是对宛城法院全体干警的鞭策。今后,宛城法院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增强调解意识,努力提高调解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杜明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