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防政府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1月20日,新野县法政办开展县综合交通枢纽及城乡公交一体化PPP项目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职能作用。新野县司法局、新野县交通运输局、河南孙晓伟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审查研判。
新野县综合交通枢纽及城乡公交一体化PPP项目总投资51121.30万元,新野县交通运输局作为该项目实施机构与县法政办及县司法局法律顾问共同参与此次项目合同审查。项目合同的整个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野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2021】6号)文规定进行。
审查会上,对项目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合同形式要件是否完善、合同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合同订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项目合同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
此次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是贯彻落实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规定及推进该县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有力举措,对进一步推进该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从源头上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法治化保障。(杜明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