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骨头案”。被执行人李某和赵某系夫妻关系,2015年至2017年间,二人多次向王某借款并出具借条,累计10万元,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该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被告李某、赵某于2018年3月31日前偿还所有欠款10万元。但到期后二被告仍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原告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到了执行法官刘晓萌这里,通过翻阅卷宗,刘法官了解到,该案已经过两次终本,因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申请人不得已才第三次申请恢复执行。刘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李某和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但是被执行人却玩起了“躲猫猫”,企图躲避执行。
刘晓萌等干警迅速对被执行人李某和赵某名下银行存款、住房、车辆等财产进行集中查控,却发现并无可供执行财产。根据走访调查,执行干警了解到,李某夫妻在内乡某乡镇经营着菌菇生意,并在村子偏僻的地方建有一个大型仓库,用于储存菌菇,白天外出做生意,晚上就住在仓库里。此夫妻二人反侦察意识很强,仓库外墙砌得很高,各个角落装满了摄像头,院子里养着几条狼狗,远远听到有人靠近,狼狗就开始狂吠,听到动静,会通过摄像头查看仓库周边情况,发现是执行干警或要账人,就躲在仓库不出来,而且陌生号码一概不接,执行干警晚上跑了几趟,都一无所获,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申请人经常到法院哭诉,说借给李某夫妻的钱也是在朋友那里借的,而且每月还帮其还着利息,现在家庭非常困难,正常生活都无法维持,这让刘法官感到莫大的压力。
一天晚上10点多,正在单位加班的刘晓萌接到申请人打来的电话,称盯了几天,刚刚发现被执行人回家了,刘晓萌嘱咐申请人继续蹲守,随即带上执行干警驱车赶往被执行人住处。到达村头,为防止打草惊蛇,刘晓萌一行人把车停在距离仓库500米远的路口,步行前往。可是执行干警刚靠近仓库,院里的狗就叫了起来,打电话不接,敲门也无人应声。申请人一再强调,被执行人进去以后就再没有出来过。两名执行干警围着仓库院墙转了一圈,发现十几个窗户都是紧闭的,逐扇窗户试推,其中位于卫生间的那扇窗竟没有锁牢,见状,执行干警立即翻窗进入,将躲在卧室的被执行人揪了出来。被执行人见无处可逃,谎称自己是李某的弟弟,在帮李某看家,企图瞒天过海,无奈被申请人戳穿了伪装,只能乖乖束手就擒。
刘晓萌一行立即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被执行人依旧心存侥幸,一直哭穷,企图利用申请人的善心,再次脱困。刘法官看出他的意图,对其进行面对面地促膝长谈,告诉他申请人的难处以及诚信做人的道理,同时明确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可被执行人抗压能力极强,依然不为所动。刘法官提到被执行人还处于缓刑考验期,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如果被执行人被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后,法院会将相关手续材料报送社区矫正机构备案。听到这里,被执行人的心理防线终于被瓦解,因担心有可能会被撤销缓刑,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当场履行了所有欠款。至此,这起耗时四年,历经两次终本的“骨头案”终于圆满执结。(杜明 聂传青 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