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案子到法院,可以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这么快的解决,我们自己和对方沟通一直没成功,经过诉前调解,对方履行了支付义务,太感谢你们了……”一对年老的城郊农民一边办理着撤诉手续,一边动情地向调解员王会娟连连感谢。
近期,淅川法院闫洪照速裁团队受理了一起为饭店拉泔水被拖欠工钱的案件,收到案件后,法官闫洪照首先查看案件材料掌握案件情况,在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双方的态度后,考虑到案情简单且双方的争议点较小,如果能够在诉前化解,将会达到更好的处理效果。为此,闫洪照法官并没有将案件直接进入速裁程序,而是将案件指派给人民调解员王会娟,与调解员一起了解双方矛盾点,寻求化解途径。
临近年关,为尽快帮助老人讨回欠薪,调解员王会娟第一时间先与原告取得联系,深入了解案情,得知原告给被告的饭店拉泔水,每个月350元,一共拉了6个月,被告的饭店因经营不善关门,拖欠2100元工资迟迟不给,双方只有口头约定,并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王会娟秉持以调为主的原则,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有多年司法局工作经验的退休干部王会娟以法律责任和社会形象为切入点,向被告释明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劝导被告要换位思考,原告既然提供了劳务,被告应当支付相关费用,针对被告饭店倒闭面临的困难,王会娟提出困难只是暂时的,诚实守信的金子招牌却是永远的财富,如果能通过调解快速解决纠纷,不仅能节省诉讼费用,还能节约时间成本。经过王会娟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耐心讲解,双方当事人充分衡量利弊,“面对面”坐下来进行商谈。最终原、被告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原告如数拿到由薛某支付的2100元薪酬。
淅川法院妥善处理此次纠纷,既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饭店老板再次创业加油鼓劲,是开展“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生动实践,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淅川法院一直坚持“案涉民生无小事”的理念,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事作为工作的重点,针对不同纠纷案件及时研究制定化解方案,提升审判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供稿:淅川县法院 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