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农历正月初七,是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不畏雨雪天气赶赴被执行人家中,为申请人执行到位部分案款。
2019年11月,原告周某与被告某印务公司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西峡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印务公司需分批次向周某赔偿各项损失20余万元。因被告公司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努力,印务公司仅支付了3万元便未再继续支付。执行过程中,印务公司负责人李某的父亲为印务公司提供担保,并承诺代为履行,于是,西峡法院追加了李父为被执行人。
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不动产、车辆、存款等进行查控。因受疫情影响,印务公司经营困难,资金短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李某父子也常年在外打工联系不上,虽然执行干警多方努力,案件仍一度陷入僵局,执行被迫中止。
2月7日一早,天寒地冻大雪纷飞,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得知印务公司负责人李某在家,便立即驱车几十公里赶到李某家中,经过释法说理、耐心沟通,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李某及其父亲认识到逃避执行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最终将家中所有现金拿出来交给执行干警,并表示今后将会积极履行,尽快完成还款义务。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驱车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手中,让申请人在寒冷的冬季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杜明 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