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2月9日,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赵征团队当场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崔某某系朋友关系,崔某某因交通事故纠纷急需用钱于2018年8月向王某某借款11000元。崔某某向王某某出具了欠条,欠条上也约定了还款时间。该款到期后经王某某多次催要,崔某某一直未偿还。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崔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王某某借款11000元。判决生效后,崔某某仍未履行。
执行干警张羽承办该案件后,多次联系崔某某,无奈崔某某已返回南召,电话一直打不通。经过实地走访仍未发现崔某某的踪迹,执行干警张羽告诉王某某,希望他能够一起帮助查找崔某某的线索,以便早日结案。2月9日张羽得到线索,崔某某现在南召的家中,在向团队长赵征汇报后,赵征、张羽、陈柯等一行四人紧急赶往崔某某的家中。崔某某家门大开,但是未见崔某某,执行干警们佯装返程。过了十分钟后,干警们杀了个回马枪,把崔某某堵了个正着,张羽告诉他如果今天再不履行,将会对其进行拘留。看着眼前的执行干警,再看着屋外的邻居,感觉比较难看的崔某某希望能够在庄外处理问题,经过筹措,崔某某现场给王某某转账11000元。案件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提醒:不断巩固化解执行难工作成果是人民法院的常态工作,希望所有被执行人都能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千万不要心存幻想和侥幸,否则等待你的只能是法律严厉的制裁。(杜明 王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