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30日,农历腊月二十八下午,被告淅川某混凝土公司的代理人驱车几十公里前往九重法庭赶在春节放假前,送来两面写着“服务营商显担当,司法为民解民忧”的锦旗,一面感谢诉讼服务中心保全团队,一面感谢九重法庭。
原告王某2018年6月到7月为被告淅川某混凝土公司供应水泥,后经结算被告欠原告货款及补偿利息共计12万元,双方约定2021年正月底前全部付清,期限届满,经多次催要,混凝土公司迟迟未能支付货款,家住南阳的王某遂委托律师于2022年初起诉至淅川法院,要求混凝土公司支付所欠货款12万元。
诉讼期间,王某在代理律师的指导下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混凝土公司的对公账户。按照法定程序冻结公司账户后,九重法庭庭长张玉峰法官联系混凝土公司,该公司申辩称“我们企业对公账户每天业务往来都有资金流动,临近年关,还要给工人结付工资,目前账号冻结已经给我们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
张玉峰法官在了解上述情况后,为了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当即通知双方当事人来法庭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问诊式”的沟通有针对性地让原、被告双方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关注点,通过一步步了解原告的诉求和被告的想法,明确了案件双方的争议焦点并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化解矛盾。经过彼此间真诚的沟通,被告表示公司现阶段经营确实存在一定困难,但会想办法还款。
同时,承办法官与王某深入沟通,从法律和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耐心地释法明理,取得了王某的理解和配合。双方于1月29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混凝土公司当场支付所欠全部债款十二万元,原告王某自愿承担各项诉讼费用,并申请撤诉。混凝土公司申请法院尽快对公司银行账户进行解封,最大限度减少保全举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
考虑到第二天就是春节假日,为了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必须快速给混凝土公司解封账户,便于给农民工结付工资,九重法庭张玉峰庭长克服困难,立即统筹安排法庭工作人员王明指导王某办理撤诉及解除保全申请,又第一时间联系立案庭保全团队李卓同志,李卓和保全团队同事在做好防护措施后,快速办理了混凝土公司被冻结账户的各项解封手续。
从解除账户冻结的裁定作出,到银行办理完解封手续,九重法庭和保全团队积极对接,密切配合,放弃休息时间,当天事当天办,赶在春节放假前最后时刻,解封了公司的账户,使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受影响,即维护了债权人的诉求,也保障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原被告一致好评。
利用诉前、诉中调解机制,化解涉企纠纷,既是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理念,也坚持“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下一步,淅川法院将继续坚持多元解纷机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提供很好的司法服务。(供稿:淅川县法院 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