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溧河铺法庭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线上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使得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化解了矛盾,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和诉讼成本,提高了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此案原告为杭州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被告张某为该公司前职工,张某于2019年4月入职原告公司,入职后张某提出原告无需为其交纳社会保险费用,只需每月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原告同意被告意见,每月支付被告1200元社会保险补贴,随工资按月发给被告。2021年2月,被告离职时要求原告为其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原告为被告补缴了社会保险,同时代被告缴纳了其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之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其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11652.26元及收到的社会保险补贴27600元。但被告迟迟不还,原告无奈诉至新野法院。
溧河铺法庭承办法官杨波在收到案件后,立即通过原告提供的电话联系被告张某,但始终无人接听。办案人员便寻到张某的老家,找到了张某的母亲,通过其母亲与张某取得了联系,并向张某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不按规定进行返还的法律后果。被告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同意返还其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对于按工资发放的社会保险补贴被告不予认可,不同意返还。
之后,承办法官又与原告代理律师沟通,分析原告提交的证据并释明举证责任,最终原告同意被告仅返还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11652.26元,按工资发放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再要求返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因原告系浙江杭州的公司,被告仍在杭州务工,为了方便当事人,办案人员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了线上调解,网上签订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了款项,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杜明 程朋 赵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