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的浪漫,还是薛平贵与王宝钏鸿雁传书的凄美,鸿雁都被我们赋予了美好的期望。近日,在邓州市高集镇一段关于警民合力救助鸿雁的事被传为佳话。
日前,邓州市公安局高集派出所接到群众的求助,自己家中飞来一只长相特殊的大鸟。接到这一求助信息,高集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对该鸟仔细观察和网上比对,初步推测为大雁,随后民警积极联系市森林警察大队和市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进一步辨认。
后经森林公安与市野生动物救助站辨认,初步认定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鸿雁,经检查未发现有明显外伤,但不能飞翔。经过研究,该鸿雁暂由邓州市野生动物救助站进一步治疗,等到合适时机将其放飞。
近年来,邓州市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人民群众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提高。民警也呼吁广大群众,如遇到疑似野生动物要第一时间做好保护,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杜明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