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2月28日,社旗县人民法院召开贯彻落实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山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胡玉国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及省高院相关工作方案、工作细则等文件进行了解读,重点对行政案件级别管辖、案件提级管辖的范围、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予以明确。
张山院长围绕该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改革重要意义,增强改革试点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准确把握理解改革试点精神,精准定分止争、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二要严格落实改革要求规定,促进改革有序推进。严格依照行政案件级别管辖、案件提级管辖中的审理和审查期限等规定,确保案件“下交上”稳步进行。三要坚持因地制宜,强化实践研判。根据试点推进的重点内容和发展阶段,加强试点实践研判,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试点实施工作,凸显地方特色和优势,提高改革举措的针对性、精准性、有效性。(杜明 贺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