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何法官了,短短一个月时间内就帮我拿回了货款,为西峡县法院的执行效率点赞!”3月8日,申请执行人闫某带着一面印着“公正执法有效率 亲民廉洁高作风”的锦旗,向西峡县法院执行法官何洪豪表示感谢。
经了解,申请执行人闫某在西峡县做纸巾批发生意,被执行人秦某与闫某有生意往来,在闫某处欠有货款33615元。闫某多次讨要,秦某始终拒绝支付欠款,并将闫某电话拉黑。无奈,闫某将其诉至法院。经西峡法院判决,秦某应向闫某支付货款33615元。收到判决后,秦某仍然不履行给付义务,闫某遂向西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何洪豪联系秦某,希望其主动履行,但多次拨打秦某电话始终没有人接听,秦某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经过多方打听,执行法官了解到秦某做生意失败,独自去南方打工,只有秦某父亲知道他的去处,执行法官找到秦某父亲,耐心做工作,秦某父亲告诉执行法官秦某的去处。
执行法官联系上秦某后,耐心做秦某的思想工作,释法明理,向他说明不配合履行的后果和影响。在执行法官持续不断劝说下,秦某终于同意履行,一次性支付给闫某33615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杜明 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