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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一份特殊的三八节“礼物”

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一份特殊的三八节“礼物”
2022-03-10 17:08:29 来源:中华网河南

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一份特殊的三八节“礼物”

“蒋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你真是为民解难的好法官!” 3月8日上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速裁中心法官蒋娜收到了一份特殊的三八节“礼物”,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当事人高某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蒋娜手中,感谢蒋娜法官团队尽心尽责,司法为民,为她解决了困扰已久的难题。

2012年,高某通过亲戚介绍认识了李某,之后,李某通过某公司陆续向高某借钱。刚开始的几年,李某都能按时支付借款利息,因此得到了高某的信任。后高某为获取更多利息,便将自己的存款以及从亲朋好友处借来的钱都借给了李某,共计41万元。但自2015年开始,李某出现了不能按时付息的情况。2016年10月以后,担心钱要不回来的高某多次向李某追要借款,但李某一直推诿不还,无奈之下,高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李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被分配到蒋娜团队。在了解基本案情后,该团队法官助理张芳芳首先拨打了诉状上载明的李某的三个联系电话,但电话不是停机就是空号,还有一个一直无人接听。张芳芳又通过网上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未成功,致使案件迟迟无法开庭。在此情况下,按照案件的一般处理方法,本案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相关规定,通知原告限期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若逾期不提供,则可以按被告主体不明确驳回其起诉。

但蒋娜团队却没有这样处理,考虑到本案原告高某已是花甲老人,在被告有意躲避不见的情况下,她根本没有能力也不可能找到被告的准确地址或者联系方式,若简单驳回起诉,案件虽结,但老人的权利并没有得到真正的保护,不能真正体现司法为民的法治精神。怎么办?蒋娜团队成员集思广益想到,可以根据被告的身份查阅李某在该院是否还有其他案件,从而找到李某其他有效信息。于是,团队书记员张钰晗立刻上网查阅,果然查到李某在2021年曾涉及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且在案件中有被告约定送达应诉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与原告高某提供的完全不同。张芳芳立即根据该联系方式与被告李某取得了联系,并成功地进行了电子送达,最终案件顺利开庭。庭审结束后,原告高某眼含热泪,连声道谢,遂出现了开头那一幕。(杜明 常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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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