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多亏了你们呀,我的钱才能要回来……”3月10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巧借拆迁补偿款,成功促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完毕,既有效地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事情要从7年前说起,原告杨某与被告李某系邻居关系,李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杨某借款6万元,杨某介绍亲友另借给李某9万元,双方约定借款利息。后因李某长期未还款,经村支书调解,李某给杨某出具了6万本金及2.4万利息款(杨某垫付了亲属相应的利息)的借条,出具借条后,李某竟玩起了失踪,无奈杨某诉至法院。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李某偿还原告杨某借款8.4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分文未付,杨某无奈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宋兴林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李某不予理睬。在多次劝告无果下,执行法官果断冻结了李某名下银行账户,对于法院的强制措施,李某再一次无动于衷,至此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但执行法官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在一次次入村调查下,得知李某将有一笔高速项目建设拆迁补偿款入账,案件总算有了一线希望,执行干警张良时刻关注着李某的银行账户。可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李某的银行账户没有任何动静,执行干警张良觉得事情蹊跷,立即联系李某所在村村委,一打听才知道李某竟然为了躲避执行,私下把拆迁款以现金形式领走了。得到这个讯息,执行法官宋兴林迅速联系村委和李某,告知其转移财产的行为可能构成拒执罪,等待他的不仅仅是司法拘留,还可能是刑法的制裁。这下李某慌了神。最终,在执行法官与村委会的协调下,李某履行了全部借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供稿:焦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