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一大早,一位老汉来到石佛寺法庭,一把拉住姜贇庭长的手,情绪激动地说:“真没想到,就来给你反映一次,既没结怨打官司,也没花一分钱,我们两家吵闹十年的疙瘩就给解开了!你们真是为民办事的好法官,我老汉今年81岁了,特来向我们的好法官表示感谢,真是太感谢啦!”
前来表示感谢的老汉叫雷某某,今年81岁,系镇平县石佛寺镇某村村民。
3月7日上午,雷某某到石佛寺法庭反映其邻居贺某某紧挨着其厢房后墙种有一棵很大的香椿树,树根、树干毁坏其墙基、房屋,十年来无数次要求将树伐掉,双方为此争执不断,并请求村委多次调解无果。为此到法院寻求法律帮助。
接待雷老汉的姜贇同志在听取了雷老汉的陈述后,没有立即立案,而是决定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立即拨通了贺庄村支部书记、村调解委员会主任的电话。经核实,雷、贺两家为东西紧邻,雷家居西,贺家居东,雷家东厢房后墙与贺家宅院相连,早年贺家在距雷家后墙约20公分自己宅院内再来一棵香椿树,近年已成长为最大直径有一尺有余的大树。由于香椿树根深叶茂,影响了雷家东厢房的墙基、墙体安全。贺家同意伐树,但担心自己伐树时,一旦损害雷家墙体、墙基,雷家“讹人”,主张“伐树可以,但应由雷家人伐”,雷家担心若自己伐树,因树不是自家的,担心贺家以树值钱为由“讹人”,主张“贺家自己的树自己伐。”为此,双方为谁该伐树争执不断,村委多次调解无果。
在了解到矛盾的焦点后,姜贇同志立即与贺支书商定了由法庭出面讲解民法典有关“相邻权”的法律知识,供贺家人明白了自己具有伐树的义务,由村委再次出面调解。目前,雷、贺两家达成了诉前协议,由贺家请专门的伐树技术人员,在保留树根以便不妨害雷家墙基的前提下,将树木分段伐下。双方十年争执,一朝解决。(杜明 姜赟 王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