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新甸铺司法所切实把握“六防六促”专项行动精神实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走访排查,2022年3月10日,在工作人员张征的积极协调斡旋下,一件长达半年之久在法庭立案的邻里纠纷最终圆满调成撤诉。
2021年下半年因持续降雨,该镇各村积水增多。白龙村9组朱光某经组里同意,挖水沟用于排水,施工进行到9组与10组交界处时,不小心把朱卫某下地的路挖断,不仅影响了朱卫某的正常通行,同时导致排水受阻。事后矛盾纠纷因未得到及时解决呈现升级之势,朱卫某阻拦朱光某继续施工,9组的排水工程就此搁置。2021年11月朱光某到法庭起诉朱卫某,要求朱卫某赔偿白龙村9组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一万余元。
新甸铺司法所工作人员张征在走访过程中得知此事后,主动介入,深入到白龙村9组和10组了解情况,分别和双方做思想工作,说法律,讲道义,话亲情,最终两人同意调解。2022年3月10日上午,朱光某、朱卫某以及白龙村书记一同来到新甸铺司法所进行调解。经过前期的走访摸底,张征已经对事情的来龙去脉了如指掌,事情发生后,双方都想要积极解决,但都没有好好沟通,因此矛盾一直加剧。此次的面对面调解,就是让双方打开天窗说亮话,说出彼此的诉求并找出解决纷争的平衡点。朱卫某要求朱光某把进地的路修通,排水修好,恢复原样。朱光某同意对方提出的要求并表示,只要朱卫某不再阻拦我们施工,我也不再向他索要误工费等赔偿。
纷争双方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村支书的见证下,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如下:朱卫某在水沟下埋两节水泥管保证排水畅通,不再影响正常施工;朱光某不再以任何理由向朱卫某索要赔偿;双方不得在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
事情圆满解决后,两人握手言和,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张征带领下到法庭撤诉。镇领导得知此事调解成功后,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细致用心给予高度肯定,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能力作风持续向好大加赞许。张征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把调解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