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5日,邓州市法院执行干警耗时一天强制腾退房屋一起。
被执行人董某、秦某二人系夫妻关系,因资金短缺,向张某借款72万元,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向董某、秦某二人催要,催要无果后,遂将二人诉至邓州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董某、秦某在调解书生效后5日内还清张某72万元及利息。但事后二被执行人却并未按照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并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庭,但二被执行人却一直未履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房屋,遂决定依法处置其房屋以保障申请人的债权。在执行法官张贴了腾房公告并告知被执行人限期腾空房屋的情况下,二被执行人仍对此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执行法官最后只能“出硬招”--强制腾房。
为保障此次强制执行行动能够顺利进行,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在腾房先期做足准备工作,研究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经过一整天的紧张作业,顺利将房屋腾空。
今年邓州法院自“春雷”集中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把解决好“硬骨头”执行案件作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有力抓手,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同时将依法执行与文明执行相结合,做到刚柔并济,让司法有温度更有力度。(杜明 何红颜 朱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