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南召县人民法院云阳法庭利用“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案件当事人远在国外的离婚纠纷案件。
在魏某诉崔某离婚纠纷一案中,闫学东法官了解到崔某本人远在印度洋的某岛国务工,若采用传统的线下审理方式,会导致当事人诉讼成本较高且送达程序繁琐,更不利于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于是,云阳法庭干警通过崔某亲属与崔某取得联系。在添加双方微信后,闫学东法官通过前期在微信群内线上耐心沟通,原、被告双方同意进行调解。3月17日上午,在闫学东法官的组织下,原、被告双方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视频连线,最终在网上达成一致意见,使该案调解结案。
云阳法庭干警谈到,积极学习使用信息化技术,并灵活地运用到了日常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既能适应疫情防控的需要,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还提高了审判质效。(杜明 马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