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千年古镇赊店镇,活跃着一个践行公平正义、热情为民司法的群体,它就是社旗县人民法院赊店人民法庭。赊店人民法庭负责全县涉婚姻、继承、析产、抚养、赡养等家事纠纷案件及劳动争议的立案、审理、执行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便利诉讼的优势,坚持“平等、和睦、幸福”价值导向,以修复家庭关系为目标,树立“家庭本位、法官干预、重在化解”的家事案件审判理念,坚定不移地捍卫着法律的神圣,让法治的暖流汇入人心,用工作成效诠释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2020年初,经社旗县人民法院党组决定,赊店人民法庭设立家事审判庭,法庭配备员额法官三名,法官助理三名,书记员三名,两名安保人员。2021年,该法庭共受理案件1202件,结案1166件,结案率为97.01%。该法庭先后荣获“社旗县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先进集体”,2022年2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并荣记集体二等功。
构建多元调解格局 促进问题家庭和谐稳定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良好的婚姻关系是家庭稳固的关键,无数个和谐稳定的家庭,构成繁荣昌盛的社会。但近年来,家事纠纷案件呈现高发态势,如果处理不当,将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赊店人民法庭紧紧围绕如何办好家事案件这一命题,大力开展司法人性化举措,坚持将优先调解、多元化调解的原则贯穿于审理全程,逐渐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家事审判之路。
打造家庭圆桌式审判庭。以家事案件当事人之间鲜明的血缘及亲情特点,打造家庭圆桌式审判庭,墙壁上贴着“家和万事兴”等字样的箴言,圆桌上放着“丈夫”“妻子”等桌牌,角落里摆放绿色盆景……走进社旗法院家事法庭调解室,让人倍感温馨舒适。“这种温馨的场景,利于当事双方消除不良情绪。”赊店人民法庭庭长詹兴合介绍到,为化解家事纠纷,有效缓解当事人剑拔弩张的情绪,他们改变以往审判庭庄重威严的陈设布局,打造了以“和”为主题的家事审判法庭、调解室,发挥和谐良善环境的感染力,潜移默化地感染当事人的情绪和心理,提醒当事人和谐解决纠纷。
采用“拉家常”式诉前调解。通过“拉家常”尽最大努力拉近当事人与法官的心理距离,消除当事人抵触对立情绪,提高信任感,开展亲情回话,唤醒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情、父子情、兄弟情……重新激发当事人内心深处的真、善、美,亲与爱,让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度。调解中坚持“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的传统理念,引导当事人深刻认识家事案件不以“输和赢,对与错”为结论,让当事人深刻领会“孝、礼、德、让”传统道德规范的真谛,让审判庭成为亲情教育的第二课堂。
2021年,赊店人民法庭共调解案件637件,调解率达到59.9%,让“握手言和”成为案件处理的主旋律,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提高了人民幸福感。
刚柔并济 和解优先活执行
家事案件相比一般民事案件,因其所涉及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都是基于婚姻、家庭或血缘关系,执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执行过程中,对家事案件采取强制措施,虽符合法律规定,但涉及因素较多,特别是对未成年人伤害更大,因此,必须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注重社会效果。
2021年,赊店人民法庭全年审结案件中仅有3.25%的案件进入了强制执行程序,在案件审理阶段,96.75%的案件矛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针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赊店人民法庭切实把执行当做审判的延续,把执行案件当作自己尚未完成化解矛盾的任务,继续以辩法析理、定纷止争为己任,利用对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熟悉的优势,在案件生效后,主动动员双方依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法定义务,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大大节省了司法资源,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2021年,赊店人民法庭共受理执行案件39件,已执结37件,执结率为94.87%,其中实际到位率为75%。
进村入户巡回办案 工作普法两不误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赊店人民法庭根据辖区多发性案件的特点,从普法宣传入手,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审判,走出法院大门,走进百姓心坎,把枯燥的案件变成生动的故事,把冰冷的法律条文变成暖心的普法知识,辩法以昭示法律威严,析理以彰显道德力量,让每一个案件都播撒下看得见的公平正义之光。
近日,赊店人民法庭巡回法庭走进兴隆镇夭庄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85岁老人的赡养案件,该案原告张老太已是耄耋之年,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膝下虽有三子二女,如今却落得晚年五个子女照顾不了一个老人的凄惨下场,着实让张老太寒了心,遂一纸诉状将五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履行赡养义务。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张老太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且该案具有典型教育意义,遂决定采用巡回法庭的形式免除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辛苦。
庭审中,长女称自己有病没有能力赡养,三子将赡养老人的义务附加上划分财产与其母亲针锋相对。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弘扬尊老、敬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承办法官胡学朋在调解不能的情况下,结合本案实际和法律规定,当庭判决五个子女每月支付张老太赡养费350元,并遵照张老太意愿将其送至养老机构,若以后赡养费用增加,五子女各自承担增加部分的相应份额。
赊店人民法庭的这一举动不仅便利了群众,拉近了人民法庭与群众的距离,做足了普法教育延伸工作,为创建乡风文明,弘扬家教家风,倡导孝道文化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也从源头上减少该类案件的发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及司法权威,真正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得到了村民们的一致好评。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有效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保障。赊店人民法庭始终坚持“柔性”审理家事案件,以“和”为主旋律,以“情”为主基调,将法律的刚性和家事纠纷化解的柔性相结合,促使家事审判从法律调整功能向情感修复功能转变,播撒法治种子,弘扬传统美德,做家庭关系的调解器、社会治理的好载体、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杜明 胡学朋 焦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