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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法院:冻结保单促执行

西峡县法院:冻结保单促执行
2022-04-13 14:29:23 来源:中华网河南

近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冻结保单现金价值的方式促使两名被执行人主动将执行款7万元送至法院,一起追偿权纠纷顺利执结。

尹某诉潘某、李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潘某、李某十日内共同偿还尹某6万元,李某十日内偿还尹某1万元。判决生效后,两人未主动履行。尹某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潘、李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两人互相推诿,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又依法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令》,然而两人仍未履行。

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李某名下仅有一项商品房预告登记,未能查询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正当案件承办人一筹莫展时,总对总线上查控系统显示,两名被执行人在保险公司都有投保记录,通过调查核实,执行干警认为两人所购买的分红型人寿保险具有保障与投资功能,保单本身具有现金价值,且该分红型人寿保险合同权益不属于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范围。于是执行干警制作了执行裁定书,对该分红型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予以冻结,并告知潘、李二人,如不尽快履行,将按法律规定提取保单的现金价值清偿债务。

两人此时终于明白,欠款是逃不掉的,如再不履行,自己的保单会被依法处置,自己将会遭受较大损失。于是两人迫于法律的威严,在权衡利弊后,主动给承办法官打电话表示愿意履行。

在保单被冻结的第五天后,潘、李二人将执行款分文不少交到了法院,申请执行人成功领到了全部执行款,并为执行干警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该执行案件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杜明 王晶雅)

标签: 促执行 保单 冻结 西峡县法院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