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向双方当事人发放调解书,高效调解涉企纠纷,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9年4月至6月,原告新野县某混凝土公司为被告新野某水务公司扩建工程供应商品混凝土,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商品混凝土价款30万元及利息,为此原告诉至新野法院。
开庭前,新野法院的办案法官根据翻阅卷宗材料、询问当事人了解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双方对应付款项没有争议,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两家企业的县域影响力、行业口碑入手,阐述诚实守信也是企业无形资产,如能化干戈为玉帛,做恪守契约、诚信经营的模范企业,将对县域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起到风向标作用。经过法官耐心沟通,原告理解被告在疫情之下资金紧张的现实状况,同意被告缓期支付的调解方案,还主动承担了案件受理费。
该起涉企营商环境的成功调解既为被告企业争取了期限渡过难关,有力维护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是新野法院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个生动实践。近年来,新野县人民法院始终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将调解贯穿于涉企案件审理全过程,采用前期诉讼引导、中期释法明理、后期双向沟通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尽最大可能维护企业的生存发展,将司法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降至最低,为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杜明 杨彦杰 胡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