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2年4月12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向双方当事企业送达调解书,涉企纠纷纠纷的圆满化解,有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原告南阳某商贸公司与被告河南某商贸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签订了《空调采购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提供空调设备,合同总金额为22万余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全部义务,被告因资金链衔接问题下欠20万余元货款未支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
在接到案件后,办案法官通过翻阅卷宗材料、询问当事人了解到该案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对应付款项没有争议,但考虑到疫情以来对企业生存和发展带来的冲击等因素,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企业进行调解,最终双方企业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河南某商贸公司承诺于2022年7月1日之前分次分批给付拖欠货款,原告公司也放弃了全部利息。纠纷的圆满化解不仅减轻了疫情之下企业生存发展的困难,也为被告争取了期限度过当前难关,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有效的避免了双方矛盾的激化,降低了当事企业的诉讼成本,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双方当事企业的利益。
近年以来,新野县人民法院始终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从一点一滴做起,秉持“环节更少、程序更简、时间更短、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法治理念,紧盯案件审理的时、势、责,准确把握案件调解的时、度、效,积极帮助企业化解“难心事”,破解“燃眉急”,清除“绊脚石”,以优质司法供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杜明 杨彦杰 胡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