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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

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
2022-04-15 16:29:39 来源:中华网河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

2022年4月15日上午,南阳市宛城区法院组织干警在法院门口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家庭教育,营造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氛围。

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

法院干警向过往群众介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作用,从家庭责任、社会协同、国家支持、法律责任等四个方面进行讲解,明确家庭是孩子教育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并就如何构建和谐亲子关系、家庭教育方法、内容及建设幸福家庭进行交流分享,引导家长要依法、科学地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家庭教育是生命成长中最基本的教育,是未成年全面发展的基础。在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过程中,南阳市宛城法院将始终与社会各界同心同行,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为南阳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司法力量。(杜明 高雁鸿)

标签: 宛城 法院 家庭教育 宣传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