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方城县人民法院、方城县妇女联合会召开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座谈会,县妇联党支部书记、三级调研员刘飞晓、县妇联主席屈会丽,县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党组成员郭振业、主管立案信访工作的党组成员邓聚洲、审委会专职委员梁章松及民一庭、立案庭负责同志、特邀家事调解员代表、县妇联婚姻家庭志愿调解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参观了方城县法院家事法庭及家事案件调解室。家事法庭装饰一改传统法庭的威严肃穆,采用温馨墙壁色调、圆桌式的场景布置以及醒目的“家”文化宣传标语,给人以温暖的感受,获得了大家的赞誉。
参观结束后,召开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座谈会。会上,民一庭庭长曹天祥介绍了该院近年来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开展情况,并通报了该院审结的有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保护、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家暴受害人的情况、县法院审理的全市首例监护人不尽抚养义务被撤销监护权等典型案例。
刘飞晓对法院的近年来家事审判、妇女儿童维权保护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介绍了县妇联近年来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建议。
屈会丽表示,携手共建家事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是贯彻落实“完善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的有效实践。今后,县妇联将继续深化与法院的沟通合作,做大做强辖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一如既往做好引领、服务、联系全县广大妇女同志的工作,关心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加大对《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共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促进家庭和睦和谐,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与会人员围绕妇女维权保护、申请人身保护令、就县妇联工作人员作为陪审员参与法院疑难、复杂或当事人争议较大的家事案件的审理,家事案件回访、加大妇女维权保护宣传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
邓聚洲提出,要不断探索和深化家事纠纷的多元化调解机制,针对家事纠纷矛盾易激化的特点,杜绝就案办案,将多部门参与的调解和心理疏导贯穿办案始终,促成案结事了,立案庭要充分发挥县妇联特邀家事调解员代表、县妇联婚姻家庭志愿调解员的作用,最大力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郭振业表示,接下来法院将从以下方面做好与县妇联的联动工作,共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一是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信息,总结、安排、梳理好相关工作。二是依托 “法官进社区”等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法治讲堂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强化相关法律宣传。三是加强对县妇联和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邀旁听、开讲座、讲案例,提升特邀家事调解员、婚姻家庭志愿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有力推动家事调解工作,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杜明曹天祥 程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