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能这么快拿到赔偿款,感谢法庭和司法所,你们办案效率真是高!”4月21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新甸铺法庭与新甸铺镇司法所共同对一起因打架引起的健康权纠纷进行了联合调解,被告当庭支付原告赔偿款4500元,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系邻居关系,双方因生活小事发生口角,进而演变为肢体冲突,导致原告头皮血肿、右手第四指节骨折,被告胸部3根肋骨骨折,双方均构成轻伤。承办法官杨焕了解案情后立即联系原、被告进行调解,但原告因伤情较重一直不愿调解解决,在案件进展困难之时,前期司法所调解此案件的工作人员张铮打来电话询问案件进程。杨焕与张铮共同梳理案情,研究调解方案,最终决定由司法所负责做被告思想工作,由法庭负责原告的调解工作,双方通过“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以和睦邻里关系的重要性为突破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原、被告最终同意到法庭进行调解。
4月21日,原、被告双方按时来到法庭,司法所工作人员张铮也来到法庭做调解工作。在此过程中,法庭与司法所互相沟通,及时了解原、被告的矛盾点,共同劝解,最终,被告当场支付了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避免了邻里矛盾的扩大化。
近年来,新野县法院积极发挥人民法庭地处基层优势,不断优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基层法庭与司法所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促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切实服务保障了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杜明 赵晓东 杨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