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镇平县人民法院侯集法庭联合镇平县公安局侯集派出所采用多元化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两家多年积怨,调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原告高某甲在其原有宅基地上修建了房屋一处,房屋建造完毕后,要在房屋西边修建地基斜水,被告高某乙多次进行阻拦,不让原告进行施工,原告认为修建的地基斜水是在原来房屋的地基上,没有多占一分一厘。被告认为原告修建斜水造成其通行不便,且多占土地。原、被告为此事多次产生矛盾,最终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造成双方积怨更深,当地派出所也多次出警至现场化解矛盾,均“无功而返”。现原告将被告诉至镇平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排除妨害,不得阻拦原告修建斜水。
侯集法庭员额法官王彦伟承办案件后,多次到现场与村委干部一起对双方进行调解。了解到双方因此事打架产生的纠纷未解决,就联合侯集派出所民警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希望把双方积怨全部化解,最终做到案结事了。经办案法官和民警耐心的做工作,原告修改了修建斜水的面积,减少了占地面积,并对打伤被告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双方握手言和。
案件调解成功后,双方当事人对侯集法庭联合侯集派出所采取多元化调解的方式及确保程序公正的办案方法赞誉有加,双方当事人均高兴地称赞:“镇平县人法院的法官确确实实是为民办实事的好法官!”(杜明 王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