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雨势比较大,你就不要到石佛寺去出摊了,我们把这些生菜买了。”镇平县人民法院刑庭员额法官王丽说道。这是4月28日,王丽法官和县妇联主席王会吾到镇平县王岗乡回访帮扶未成年缓刑人员郭某时发生的一幕。
郭某因犯盗窃罪于2022年2月份被镇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在郭某家中,法官们了解到郭某家属于低保贫困户,郭某的父亲身体不好需要长期吃药,家庭经济情况比较拮据。郭某在缓刑考验期间为了提高家庭收入,每天早上三四点钟从县菜市街购菜然后拉到石佛寺去贩卖,能够维持自己的日常开销,很好的融入了社会。王法官鼓励他要告别过去,面向未来,成功完成缓刑考验期的改造。郭某在悔恨自己当初的犯罪行为时,还对法官充满感激之情,表示在缓刑考验期内一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做人,定期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用实际行动改造自己。在离开时,法官们购买了郭某今天批发的生菜,希望他今天不要再外出了,在家好好陪陪父母。
近年来,镇平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直把犯罪未成年人回访作为一项重要的审判延伸工作来抓,坚持定期做好回访考察工作,将“教育、感化、挽救”措施贯穿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帮助其尽快回归社会。(杜明 王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