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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法院:两次开庭多次调解,终为民工拿回工钱

淅川县法院:两次开庭多次调解,终为民工拿回工钱
2022-05-11 14:11:24 来源:中华网河南

5月6日,淅川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办案法官闫莉从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出发,多措并举,及时化解纠纷,经过两次庭审多次调解,原告梁某拿到了被拖欠9年的工钱,撤回了起诉,做到案结事了。

淅川县法院:两次开庭多次调解, 终为民工拿回工钱

淅川法院在受理原告梁某诉被告李某甲、李某乙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后,将案件首先分配到诉前调解,由于原告起诉两个被告,且被告没有明确的联系方式。调解人员多方联系,一时无法向被告送达相关诉讼材料,这给案件调解造成极大困扰。随后案件流转到繁案团队由民二庭闫莉法官承办,闫莉考虑到本案属于劳务合同纠纷类案件,原告作为快70岁的老人,他的3560元的劳务工资被拖欠了9年,为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就确立了想法设而法联系被告参加庭审然后进行调解的办案思路。

闫莉费尽周折终于联系上了二被告,可是因为李某乙在外地,就没有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参加庭审。第一次庭审中,根据李某甲提交的协议材料,查明李某甲的哥哥与某公司签订场地平整工程协议书,李某甲负责场地照看及工人工资发放,李某乙分包的部分工程,实际是找梁某干的活,与梁某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劳务合同关系,第一次庭审捋顺了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了核实、质证以上情况,闫莉又联系了李某乙,李某乙远在新乡,因为疫情无法来法院开庭,书记员申燕飞就耐心的在线指导其云审判操作步骤。第二次云开庭过程中,承办法官闫莉本着高效、及时、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的原则,从法、理、情等方面,分别与双方做工作。李某乙承认找梁某干活情况属实,但是工程发包方也还没有足额支付自己的工程款,虽然梁某是自己的表叔,他也岁数大挣钱不易,可自己目前也没钱付给原告。经过两次庭审查明了事实、捋顺了法律关系、找到了拖欠工钱的缘由。此时,闫莉没有一判了事,因为他知道这位老大爷要的不是一纸判决,拿着判决申请执行,老大爷势必面临新的问题和困难。李某乙被强制执行后,也可能起诉李某甲及其哥哥,为了减轻梁某的诉累,节省司法资源,闫莉又多次背对背调解,为三方当事人讲清楚合同中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从法律角度释法明理,耐心解答三方对争议之处的疑虑,缓解三方的抵触情绪。

最终,在两次开庭多次调解下,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和解。李某甲找到其哥哥传达了法官的办案思路,之后又与梁某私下协商,梁某作出让步,李某甲的哥哥一次性支付梁某劳务款3300元。至此,多年未解决的劳务工资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杜明 李东 杨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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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