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们忙于生计,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让他误入歧途,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现在非常后悔,作为孩子的父母,我们确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诚恳接受法庭训戒,吸取教训,以后一定做好家庭教育,进到监护责任。”5月13日,时值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向一起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小华(化名)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小华的父母积极全面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在接受法官现场家庭教育指导后,小华的父母自责的说道。
未成年人小华初中毕业后去上了武校,武校毕业后外出打工,2021年4月因盗窃罪被处罚金2000元。同年10月14日,小华再次盗窃车内现金及物品,2022年5月10日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王慧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小华的父母对小华的教育方式存在很大问题,平时疏于管理引导,没有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小华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没有对小华开展个人品德意识和法制意识教育,没有养成勤劳致富,靠劳动获得报酬的优良家风,被监护人小华没有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消费观,企图不劳而获,结果走向违法犯罪道路。之后,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并没有因此加强对小华的监管监护,而是让小华独自打工,一个人在外居住生活,仍然怠于履行家庭主体教育职责,以至于小华在刑罚执行后短短几个月内又重新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
经综合评估,法院向被告人小华的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到法院接受训诫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王慧法官围绕小华的成长经历、犯罪成因、性格习惯、今后的帮教工作等方面,对小华的父母进行教育引导,要求其在小华未满十八周岁之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更好地帮助被告人小华的教育改造。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校”,卧龙区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促进法制教育和家庭教育联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卧龙区法院立足少年审判职能,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创新涉少审判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持续开展“一校一法官”、“巡回审判进校园”、“公众开放日”、“专题法制报告”、“法官寄语”等系列活动,始终将融爱于教、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理念落实到少年审判工作中,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今后,该院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举措,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杜明 丁清玲 杨辰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