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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枫桥”创“枫桥” 理念赋能强基——南阳宛城区司法局到全国“枫桥式派出所”学习交流

学“枫桥”创“枫桥” 理念赋能强基——南阳宛城区司法局到全国“枫桥式派出所”学习交流
2022-05-17 09:00:36 来源:中华网河南

学“枫桥”创“枫桥” 理念赋能强基——南阳宛城区司法局到全国“枫桥式派出所”学习交流

继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13名年轻优秀同志履新“枫桥式第一所长”后第一个工作日,宛城区司法局科学部署、迅速行动,于5月16日赴全国“枫桥式派出所”、南阳市淅川县公安局陶岔派出所学交流,进一步围绕“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基层治理实践探索。

学“枫桥”创“枫桥” 理念赋能强基——南阳宛城区司法局到全国“枫桥式派出所”学习交流

近日,公安部签发《公安部关于命名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决定》,河南省淅川县公安局陶岔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陶岔派出所被誉为“南水北调中线第一哨”,被河南省首批命名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该所日常工作紧紧围绕“保水质、护运行”,坚守“以时积日、以日累月、以月保年、稳扎稳打”工作理念和“常态即战时、战时即常态”管理理念,创新推行“源头+”模式,以“群众事、无小事”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实现矛盾就地化解;以“一核两翼,三圈两网”为核心,坚持“源头+管控”,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以“警灯常亮、警察常在”为依托,坚持“源头+服务”,积极回应群众新期盼;以“党旗鲜红、警服深蓝”为牵引,抓好“源头+党建”,打造政治坚定公安队伍,确保中线通水多年来安全无事故。

学“枫桥”创“枫桥” 理念赋能强基——南阳宛城区司法局到全国“枫桥式派出所”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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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司法局党组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开展好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为契机,以南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责任,以“强基创优”——“推五星创枫桥”专项行动为指引,积极向全国“枫桥式”基层所看齐靠拢,旨在以新作为推动司法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再优化,着力树立宛城“司法行政”新形象、展现宛城“司法行政”新担当、干出宛城“司法行政”新作为的司法为民理念,为宛城区法治政府创建夯实基础,为宛城区基层治理探索经验。

学“枫桥”创“枫桥” 理念赋能强基——南阳宛城区司法局到全国“枫桥式派出所”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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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期间,宛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亚璇和南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科科长王凯洋带领新任“枫桥式第一所长”、区各司法所所长、局股室30余名优秀年轻同志认真学、索经问道、取长补短,将《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强基创优”——“推五星创枫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到行动中来,将全区五星级司法所持续优化升级,打造成对党忠诚的阵地、法治建设的阵地、为民服务的阵地。同时,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既定方案,奋力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局面,为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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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期间,淅川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魏红波立足陶岔派出所荣膺全国“枫桥式派出所”的经验做法,从党建引领、服务群众、真实事例等方面生动还原了陶岔派出所的“枫桥经验”。淅川县公安局陶岔派出所所长赵俊以真诚的态度、热情的讲解、细致的介绍展现了基层派出所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

学“枫桥”创“枫桥” 理念赋能强基——南阳宛城区司法局到全国“枫桥式派出所”学习交流

交流期间,宛城区司法局30余名“带长”同志认真听、详细记、作对照、勤思考,牢牢抓住外出学交流机会,参照基层政法队伍“枫桥式”经验,学深悟透司法行政赋予的职能,争取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政府创建、为群众化矛解纷等方面,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从而以乡村依法治理为抓手,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细化法治乡村建设监督职能,广泛引导基层居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局面,最大限度激发基层发展活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法治根基”。

交流期间,宛城区司法局首批“枫桥式第一所长”以及各司法所所长、中层骨干纷纷表示,此次学交流受益匪浅,在今后工作中,将紧跟区司法局党组的步伐,扎根基层当好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和法律援助“引导员”,为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贡献力量,以最高标准、最实作风开展工作,厚植为民情怀,打通全面依法治区“最后一公里”。(杜明 王春)

标签: 理念 赋能 强基 南阳 宛城区 司法局 全国 枫桥式派出所 学习 交流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