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10万余元执行款,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马某因公司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某银行借款10万元,因马某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该笔借款,某银行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马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借款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马某并未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某银行申请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查阅卷宗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于是迅速启动执行程序,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马某送达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马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并成功将其名下账户冻结,虽然账户上余额不足,但足以对马某的生活便利形成限制。
马某起初还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自己不还钱、不露面,法院也拿自己没办法。但没过几天,执行法官便接到了马某的电话。因马某在与他人谈合作转账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只好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再次向其耐心释法,告知其如果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马某最终意识到法院的执行是动真格的,唯有将执行案款履行完毕才能解决问题,于是主动来到法院将执行款全部履行,该案顺利执结。(杜明 屈熙尧 肖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