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参加干警必须听从指挥,严格纪律,文明执行,确保本次强制腾房顺利进行,出发!”5月19日,随着唐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祥超的一声令下,20余名干警、4辆警车闪电出击,对唐河县某小区三套房屋开展强制腾退行动。
案情回顾
申请人吕某某与被执行人白某某、某地产开发公司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后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白某某自判决生效之日其十五日内向原告吕某某支付本金及利息共1180余万元;某地产开发公司对履行合同承担协助义务。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吕某某遂向唐河县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执行期间先后依法向白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采取相关失信限高等措施,并依法拍卖申请人诉讼中保全的部分房产,房产拍卖后唐河县法院多次向被执行人白某某下达腾房公告,在多次要求限期腾房的情况下,白某某仍然非法占用。
直击执行现场
“你现在占用的房屋已被法院拍卖,鉴于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严重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本院决定对该房屋强制腾退,请予以配合。”在腾房现场,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白某某宣读执行公告。
随后,在两名公证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对屋内物品逐一清点、仔细核对,拍照并做好记录后,由搬家公司搬离送至被执行人指定地点,整个执行工作井然有序、公开透明,以实际行动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直至下午16时许,涉案的1300平方米房产顺利腾空,此次执行行动圆满结束。
此次强制腾房行动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后,唐河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工作力度,强化各项执行举措,以强大的执行威慑力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杜明 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