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真把俺老百姓的事当成事,没想到这么快我们就拿到工资了,谢谢,太谢谢你们了!”刘某激动地对执行员周山坡说道。
据悉,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唐河县人民法院判决,由剧某向刘某等5名农民工支付工资20080元,判决生效后,剧某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经多次催要无果后,5月21日,刘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立案执行后,唐河县法院执行干警高度重视并立即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在调查与摸清被执行人剧某的家庭情况后,执行干警周山坡迅速到剧某家中,对其义正言辞讲清“法理”,耐心细致讲清“事理”,感同身受讲清“情理”,在告知拖欠工人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及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后,剧某幡然醒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立即向亲友筹集资金还款。
5月24日,刘某等5名农民工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一起涉劳务合同纠纷仅用时3天得以顺利执结。(杜明 姜燕 杨辰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