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王某诉被告淅川县商务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一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白云担任审判长,行政审判庭庭长王文彬、员额法官赵修远担任审判员,商务局主持工作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范某出庭应诉,并特别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等20多人旁听庭审。
该案原告王某认为,淅川县商务局作为行政机构改革后承接的主管单位,未依据相关文件承担原黄金局的责任,没有上报遗留项目问题,解决某机采砂金矿原矿长(即原告父亲)的工资和垫付的养老金问题,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行政职责。
5月24日,合议庭经过召开庭前会议,认为该案涉及政策性强,纠纷历时久远,为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该案有必要纳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化解。随后,合议庭在淅川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首次协调化解推进工作。
5月30日上午,案件如期开庭。整个庭审严肃有序,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既是一场辩法析理的沟通对话,又是一次依法行政的宣传课堂。休庭期间,审判长白云耐心细致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解释沟通。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原告接受了合议庭的协调化解方案,当庭撤回对被告淅川县商务局的起诉。
院长白云表示,将案件导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有助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能够有效促进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而通过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亲自主持庭审和参与协调化解,既有助于深入了解审判一线的实际情况,又可以展示法院的形象和工作水平,进而示范、带动全体干警钻研业务、提升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杜明 朱慧 杨辰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