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长青一行四人到方城县人民法院调研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方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科陪同调研,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分管扫黑除恶工作的领导等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宋长青听取了县法院今年以来受理的涉恶案件审理情况汇报,以及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对法院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宋长青对方城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正在审理的重点涉恶案件的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审理中可能遇到的困难进行详细询问,逐项探讨具体解决对策。
宋长青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二要加强刑事审判力量,注重克服疫情不利影响,确保打击力度不减,工作标准不降;三要加强和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沟通和会商,统一执法标准,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同时要坚持法治思维,把住法律底线,确保执法办案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三统一”;四要做到依法严惩与“打财断血”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落实,确保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五要以《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实施为契机,加强学习和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并推动其在全社会落实落地。
方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科对南阳中院副院长宋长青一行来院指导表示感谢,并就该院下步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及刑事审判工作做出安排,方城法院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强大工作合力;坚持依法严惩与“打财断血”并重,是“黑、恶”一个也不能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也不凑数,切实维护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系统学习与准确适用,深入乡镇、社区开展宣传,让黑恶犯罪无处藏身。(杜明 程远景 高尚)